馬來西亞回教發展局 

 

關於回教

  

回教統治麥地那的時代,揭開回教社群燦爛的序幕,而在正統哈里發領導的時代、在倭馬亞王朝和阿拔斯王朝,更是迅速興旺。回教後來在歐洲擴展和紮根,並對安達盧西亞輝煌的回教文明帶來貢獻。這項全球回教文明為整個回教社群與世界帶來助益與慈愛。
 

「伊斯蘭」(Islam)這一詞源自阿拉伯文「Salam」,意思是「安寧」,說明回教是一個可以為全人類和全世界帶來繁榮與安寧的宗教。回教主張全人類在上帝眼中都是相似的,其差異在於每個人信仰上帝的程度和虔誠性。

回教有五項基柱:

  1. 證言
  2. 祈禱
  3. 天課
  4. 齋戒
  5. 朝覲

回教具有六項基本信仰綱領:

  1. 信真主
  2. 信天使
  3. 信經典
  4. 信先知
  5. 信後世
  6. 信前定

回教堅持回教社群須依據基本原則以成為完美的回教徒。回教徒應以可蘭經和聖訓,充作祈禱和生活指引,兩者都是回教法律的淵源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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